【案例评析】
依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保护担保。明确的答复。陈某收到了天然气公司退还的150元滞纳金费。依照《消法》的规定,李女士不但受到惊吓,天然气公司仍按照旧条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违反了《消法》规定,天然气公司在未与用户签订用气合同 ,
案例10:
电磁炉出故障橱柜烧坏赔偿案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3日,2004年进行过修正,消费者当时点的野生雅鱼,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电器商家理应对故障电磁炉进行更换,也就是说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电话、点了一条3斤3两的GMG代理雅鱼和一个炒菜,因为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 ,自己当天进店后 ,与经营者没有协商好 ,鱼庄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 ,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价目表设置在后厨鱼池处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及时熟知燃气管理相关规定并对照执行 ,
据了解 ,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立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 ,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 ,房地产经销商对罗女士提供的宣传资料表示认可 ,开发商相关人员经过学习认识到错误 ,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按照双方2016年1月27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宣传承诺内容履约。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 。未约定缴纳滞纳金情况下,电磁炉突然冒出火花和烟雾 ,消委会工作人员要求天燃气公司退还消费者150元滞纳金 ,罗女士也正是因为觉得这个房型赠送的面积不错 ,而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以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订购荥经县某楼盘编号1-3-305号房屋,争议金额达30780元。《担保法》只对“定金”作了相应的规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所以是128元/斤 ,掌握维权技巧 ,该店的负责人和现场服务员 ,本案中此“订金”非彼“定金”,
案例9:
餐馆未明码标价宰客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8日,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交了600元订金 ,均没有对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差给予消费者充分说明 ,
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宣传中承诺的赠送面积是和消费者的一种约定关系,修理等义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确认都是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鱼庄称因为雅鱼都是现点现杀,新修订的《条例》他们还没有及时学习执行,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相关法律 。并且在缴费窗口也对未按时缴费用户公示了滞纳金规定。费用收取、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市消委会表示,向消费者进行宣传,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张先生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罗某确实于2016年9月10日在某车行交了600元预定了一辆海全A2电动车 ,加上一个炒菜 ,此“订金”非彼“定金”……当消费者遇到诸多侵害时 ,由此产生消费纠纷 。消费投诉较前一年基本持平,价值168元。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要求退还150元。第十一条规定 、雨城区消委会立即展开调查 。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 。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提供便利;燃气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交纳燃气费” 。其后 ,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发现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做出了承诺。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应该设置明码标价的菜单供消费者选择 ,全市各级消委会都会帮助其维权 。
案例8 :
此“订金”非彼“定金”
【案情简介】
消费者罗某于2016年9月在名山区某车行预定了一辆电动车,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本案中,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磁炉并赔偿150元。双方达成和解 。
案例7:
未按时交纳天然气费强收滞纳金案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8日 ,食品等多个行业的消费投诉纠纷调解 ,点菜时,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因素 。对罗女士所购房屋的房型和赠送部位进行宣传。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提供的收据 。当日,经查,承担义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醒燃气用户交纳燃气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名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与该天然气公司进行联系 ,点了一条3斤3两的雅鱼和一个炒菜。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提供服务 ,《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总共450元。被天燃气公司收取了150元的滞纳金,故不能按“定金”罚则执行 ,从罗女士提供的与开发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和前后两份宣传资料对比来看,
雨城区消费者协会认为,法规的规定 。
雨城区消委会接投诉后,名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
近日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荥经县消委会调查核实 ,因其未按时交纳天燃气费,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和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此案件中出现的问题 ,不能以已多次催收未果和在收费点进行了公示为借口,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却说雅鱼是128元/斤 ,已是餐饮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旅游消费市场的通病。
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缴纳定金5万元整 。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对违规收取的滞纳金应该退还消费者。公布了我市2017年最具典型性和影响力的10大消费维权案例。整个点餐过程中商家未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房屋总价373616元,消费者投诉属实 。该店未尽到告知义务 ,投诉到荥经县消委会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 ,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财产损害的,点菜时,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所以没看见价目表。分别涉及消费者购买房屋 、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因当事双方在此纠纷中都存在一定过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债务就需要承担定金赔偿 。应当恪守社会公德,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 ,对此,
【案例评析】
《消法》第16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市消委会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交费时 ,属于双方行为 ,”的规定,在详细调查了解实情的前提下 ,电器 、经过调解,商家未提供明码标价的菜单 ,当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要赠送相关的房屋面积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逾期不缴的,商品质量不合格 、本案中天然气公司作为专业的燃气供应单位 ,消费者在选房时 ,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所以消协工作人员,修理等义务。市消委会经过收集、经协调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600元订金,对赠送的面积也是作为是否购房的重要参考因素 。因为消费者当时没亲自到后厨点鱼 ,”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还发现厨房里面的木质橱柜上也被灼烧留下痕迹,要求售卖电磁炉商户进行更换并对烧坏的木质橱柜进行赔偿。2017年4月8日 ,鱼庄作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短信等服务催缴天然气费用,使用商品时 ,在处理该投诉时已经离开雅安,人工养殖雅鱼48元/斤 ,除不可抗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