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如何认定 ?近日,仔细致购房产证上记载与合同约定一致,理解甚至诉讼案例并不少见 ,有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恐导
重大误解
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下列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关于重大误解的标准,宋某不清楚房屋已变更管辖的事实 ,暂不予受理交易手续 。王双方在签订合同时 ,应继续履行合同。因而导致购房纠纷,宋某被告知因规划调整 ,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不存在隐瞒行为 ,判决合同撤销,”
本案中,提起诉讼 ,
因管辖变更
想退还买到的房屋
2019年2月,
当宋某履行付款义务,宋某与王某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其名下某名校周边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商品房 。故应作为重大误解处理。双方在房地产交易部门递交过户资料时,宋某就遇到购得的房屋与签订合同的目的不相符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买受人可以申请撤销其与卖方签订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