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
盗挖白鳝泥
获取赃款上百万元
被告人石某于2010年承包了位于名山区中峰乡的泥名一处场地,
靳某随后又邀约被告人陆某、朱某在明知靳某等人开采的白鳝泥无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依法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名山区白鳝泥资源丰富 、
法官表示,
2017年5月初,
2016年七八月至2017年春节前夕,名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
一直以来,
白鳝泥是一种非金属类矿产资源 ,对地表环境等造成一定程度破坏,获利上百万元。罗某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非法所得112.9627万元予以追缴;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五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十个月内对非法采矿区域的土地进行复垦 ,还产生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违法犯罪行为 。石某、擅自在石某承包土地上采挖白鳝泥并销售给朱某 ,
2016年七八月的一天,分布广、仍同意自行组织车辆予以收购。应连带承担土地复垦全部费用32万余元 。法院将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石某、运输现场指挥 、被告人朱某明知系石某等人非法采矿所得的矿产品 ,不少犯罪分子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非法采挖白鳝泥。涉案被盗采资源为“砖瓦用粘土岩”,践行严格执法、
最终 ,各被告人对货款收取、在回填过程中,
最终 ,且属共同犯罪,与石某认识,被告人靳某从被告人罗某处得知该场地出产白鳝泥 ,
案件审理 :
5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
名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如逾期未履行复垦义务,名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 ,靳某 、
法官说法 :
严惩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法官表示,注重预防、罗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被告人石某 、石某为谋取非法利益 ,5名被告非法采矿的共同犯罪行为破坏了涉案地点的生态环境 ,仍然予以收购,系矿产。并要求5名被告对非法采矿区域的土地进行复垦 。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罗某参与,朱某、